用户协议

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1. 总则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是根据 2006 年 7 月 27 日第 152-FZ 号联邦法律《关于个人数据》的要求制定的,并规定了个人数据的处理程序以及确保个人数据安全的措施。.

1.1. 运营方将遵守个人和公民在处理其个人数据时的权利和自由作为其开展活动的最重要目标和条件,包括保护隐私权、个人和家庭秘密权。.

1.2. 本运营商关于处理个人数据的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适用于运营商可能收到的有关网站 https://embrybank.com/ 访问者的所有信息。.

2. 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个人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利用计算机技术处理个人数据;

2.2. 个人数据封锁——暂时停止处理个人数据(为澄清个人数据而必须进行处理的情况除外);

2.3. 网站——图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集合,确保它们可以通过网络地址 https://embrybank.com/ 在互联网上访问;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包含于数据库中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

2.5. 个人数据去个性化 - 指在不使用其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确定个人数据的所有权归属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行为;

2.6. 个人数据处理——使用自动化工具或不使用自动化工具对个人数据执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系列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修改)、提取、使用、传输(分发、提供、访问)、去个性化、阻止、删除、销毁个人数据;

2.7. 运营者——指独立或与其他人员共同组织和(或)进行个人数据处理的国家机关、市政机关、法人或个人,并且还决定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要处理的个人数据的组成以及对个人数据执行的操作;

2.8. 个人数据——与网站 https://embrybank.com/ 的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

2.9. 用户 – 访问网站 https://embrybank.com/ 的任何访客;

2.10. 提供个人数据 – 旨在向特定个人或特定群体披露个人数据的行为;

2.11. 个人数据的传播——旨在向不确定数量的人员披露个人数据(个人数据的转移)或使无限数量的人员了解个人数据的任何行为,包括在媒体上发布个人数据、在信息和电信网络上发布个人数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对个人数据的访问;

2.12. 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将个人数据传输到外国领土,传输对象为外国政府机构、外国个人或外国法人实体;

2.13. 个人数据的销毁——导致个人数据被不可逆转地销毁,无法在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进一步恢复个人数据内容的任何行为,和(或)个人数据的有形介质被销毁。.

3. 运营商可能会处理用户的以下个人数据

3.1. 姓氏,名字,父名;

3.2. 电子邮件地址;

3.3. 电话号码;

3.4. 该网站还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Yandex Metrica、Google Analytics 等)收集和处理有关访问者的匿名数据(包括 cookie)。.

3.5. 上述数据在政策正文中以“个人数据”这一通用术语进一步提及。.

4. 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

4.1. 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目的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用户;向用户提供访问网站上包含的服务、信息和/或材料的权限。.

4.2. 运营商保留向用户发送有关新产品和服务、特别优惠和各种活动的通知的权利。用户可随时选择不再接收此类信息,只需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embrybank.com,邮件主题为“取消接收有关新产品和服务和特别优惠的通知”即可。.

4.3. 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收集的用户匿名数据用于收集有关用户在网站上的操作的信息,并提高网站及其内容的质量。.

5. 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

5.1. 运营商仅在用户通过网站 https://embrybank.com/ 上的专用表格自行填写和/或提交个人数据时,才会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用户填写相关表格和/或向运营商提交个人数据,即表示同意本政策。.

5.2. 如果用户的浏览器设置允许(启用 cookie 存储和 JavaScript 技术),则运营商会处理有关用户的匿名数据。.

6. 个人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和其他类型处理程序 运营者通过实施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确保其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以完全遵守现行个人数据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6.1. 运营方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个人数据。.

6.2. 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的个人数据都不会被转移给第三方,除非是为了遵守现行法律法规。.

6.3. 如果发现个人数据有任何不准确之处,用户可以自行更新这些数据,方法是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 info@embrybank.com 发送主题为“更新个人数据”的通知。.

6.4. 个人数据的处理期限不受限制。用户可随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embrybank.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撤销个人数据处理同意”,向运营商撤回其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

7. 个人数据的跨境传输

7.1. 在开始跨境传输个人数据之前,运营者有义务确保将个人数据传输到的外国能够可靠地保护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

7.2. 将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外国领土,只有在个人数据主体书面同意跨境传输其个人数据和/或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署协议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8. 最后条款

8.1. 用户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embrybank.com 联系运营商,获取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任何疑问的澄清。.

8.2. 本文件将反映运营商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变更。本政策无限期有效,直至被新版本取代。.

8.3. 本政策的当前版本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获取,网址为 https://embrybank.com/user/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