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条款

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政策

1. 一般条款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是根据 2006 年 7 月 27 日联邦法律的要求制定的。 第152-FZ号“关于个人数据”并确定了处理个人数据的程序以及确保个人数据安全的措施。

1.1. 运营商将在处理个人数据时遵守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为其开展活动的最重要目标和条件,包括保护隐私权、个人和家庭秘密。

1.2. 本运营商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适用于运营商可以收到的有关网站 https://embrybank.com/ 访问者的所有信息。

2. 本政策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个人数据的自动处理——使用计算机技术处理个人数据;

2.2. 阻止个人数据——暂时停止处理个人数据(需要处理以澄清个人数据的情况除外);

2.3. 网站 – 图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集合,确保其在互联网上的可用性,网址为 https://embrybank.com/;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包含的一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

2.5. 个人数据的非个性化 - 导致在不使用附加信息的情况下无法确定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所有权的行为;

2.6。 个人数据的处理——使用自动化工具或不使用此类手段对个人数据执行的任何行动(操作)或一组行动(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更改)、个人数据的提取、使用、转移(分发、提供、访问)、去个性化、阻止、删除、销毁;

2.7. 运营商 - 国家机构、市政机构、法人或自然人,独立或与其他人共同组织和(或)进行个人数据处理,以及确定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个人数据的构成处理、使用个人数据执行的操作(操作);

2.8. 个人数据 – 直接或间接与网站 https://embrybank.com/ 的特定或已识别用户相关的任何信息;

2.9. 用户 – 网站 https://embrybank.com/ 的任何访问者;

2.10. 提供个人数据——旨在向特定人或特定人群披露个人数据的行为;

2.11. 个人数据的传播 - 任何旨在向无限数量的人披露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传输)或向无限数量的人了解个人数据的行为,包括在媒体上发布个人数据、在信息中发布个人数据以及电信网络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对个人数据的访问;

2.12. 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将个人数据传输到外国境内的外国当局、外国个人或外国法人;

2.13. 个人数据的销毁——导致个人数据被不可撤销地销毁且无法进一步恢复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的个人数据内容和(或)个人数据的物质介质的任何行为。

3. 运营商可以处理用户的以下个人数据

3.1. 全名;

3.2. 电子邮件地址;

3.3. 电话号码;

3.4. 该网站还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Yandex Metrica 和 Google Analytics 等)收集和处理有关访问者的匿名数据(包括 cookie)。

3.5. 本政策正文中的上述数据由个人数据的一般概念统一起来。

4. 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

4.1. 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目的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用户; 向用户提供对网站上包含的服务、信息和/或材料的访问。

4.2. 运营商还有权向用户发送有关新产品和服务、特别优惠和各种活动的通知。 用户始终可以通过向运营商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embrybank.com 并注明“选择退出有关新产品和服务以及特别优惠的通知”来拒绝接收信息消息。

4.3. 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收集的用户匿名数据用于收集有关用户在网站上的行为的信息,提高网站及其内容的质量。

5. 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

5.1. 仅当用户通过网站 https://embrybank.com/ 上的特殊表格独立填写和/或发送用户的个人数据时,运营商才会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 通过填写适当的表格和/或将其个人数据发送给运营商,用户表示同意本政策。

5.2. 如果用户的浏览器设置允许(启用保存 cookie 和使用 JavaScript 技术),运营商会处理有关用户的匿名数据。

6. 收集、存储、传输和其他类型处理个人数据的程序 运营商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通过实施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来确保,以完全符合该领域现行立法的要求个人数据保护。

6.1. 运营商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个人数据。

6.2. 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的个人数据都不会转移给第三方,除非与执行现行法律有关。

6.3. 如果发现个人数据不准确,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发送通知至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 info@embrybank.com 标记为“更新个人数据”来独立更新这些数据。

6.4. 处理个人数据的期限没有限制。 用户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 info@embrybank.com 发送标记为“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的通知,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

7. 个人数据跨境传输

7.1. 在开始跨境转移个人数据之前,运营者有义务确保拟转移个人数据的外国对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提供可靠的保护。

7.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个人数据跨境转移只有在个人数据主体书面同意其个人数据跨境转移和/或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的协议。

8. 最终条款

8.1. 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info@embrybank.com 联系运营商,获得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相关问题的任何澄清。

8.2. 本文件将反映运营商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变更。 该政策无限期有效,直至被新版本取代。

8.3. 本政策的当前版本可在互联网上免费获取:https://embrybank.com/usergreece/。